1.地下连续墙适用于地下工程的主体结构、支护结构以及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
2.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180mm。
3.地下连续墙施工时,混凝土应按每一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压强度试件,每五个单元槽段留置一组抗渗试件。
4.叠合式侧墙的地下连续墙与内衬结构连接处,应凿毛并清洗干净,必要时应作特殊防水处理。
5.地下连续墙应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条件减少槽段数量;地下连续墙槽段接缝应避开拐角部位。
6.地下连续墙如有裂缝、孔洞、露筋等缺陷,应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修补;地下连续墙槽段接缝如有渗漏,应采用引排或注浆封堵。
7.地下连续墙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第连续墙5个槽段抽查1个槽段,且不得少于3.个槽段。
8.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以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计量措施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9.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
10.地下连续墙的渗漏水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渗漏水检测记录。
11.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地下连续墙墙面不得有露筋、露石和夹泥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地下连续墙墙体表面平整度,临时支护墙体允许偏差并没有为50mm,单一或复合墙体允许偏差应为30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