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工地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订本制度:
1、值班时间,每天天黑至第二天天亮。
2、值班员必须在每天上班前,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
3、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
4、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向保卫科或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5、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打磕睡。不看书。不随意在自己房间内逗留。
6、如夜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贪污追究责任。
7、夜值班人员在每天下班时,必须关掉照明灯,与门卫工作人员碰面,交代好有关事项,做好值班记录。
8、视有关情况工程部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任何人不得无故拒绝,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早向负责人提出。
9、夜值班人员应按作息时间表,及时关掉多余的电灯照明,检查职工宿舍的作息情况,督促其熄灯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