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幕墙主要构件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斜墙和玻璃屋顶可悬挂或支承在主体结构上。幕墙应按围护结构设计,不承受主体荷载和地震作用。
2、幕墙及其连接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相对于主体结构的位移能力,避免在荷载、地震和温度作用下产生破坏、过在的变形和防碍使用。
3、非抗震设计的幕墙、在风作用下其玻璃不应破碎,且连接件应有足够的位移能力使幕墙不破损,不脱落。
4、抗震设计的幕墙,在常遇地震作用下玻璃不应产生破损。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幕墙仍可使用。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骨架不应脱落。
5、幕墙构件设计时,应考虑在重力荷载、风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和主体结构位移影响下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