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国
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制定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3)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的有效使用;(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施工作业前,工长必须组织班组长进行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考虑到施工现场作业面存有多种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结合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而制定。现场未设置工长、栋号长职务的由生产副经理进行条件验收。(1)施工作业面是否满足作业需要;(2)作业人员有没有满足作业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3)施工作业是否需要对已有的安全防护进行拆除;(4)作业完毕对施工现场进行恢复、确保安全。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1)严格实行方案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首先进行各部门的审核会签、公司审批后向监理、指挥部报审,审批后方可组织现场施工。(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3)技术交底达到作业班组施工方案审批后项目部组织进行各级交底,有方案交底、专项技术交底,并将交底传达到一线的作业工人。(4)关键作业程序会签对现场的关键工序,涉及各专业配合及多项工序时,在关键工序施工前执行会签制度,如混凝土浇筑工程,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安全、工程、技术、质量、机电专业等各部门会签,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更多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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