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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评标法条件

发布时间:2017-05-26
最低价评标法也不是每个企业都试用的,是有一定条件的。鲁班乐标小编就最低价评标法条件和大家简单说一下。


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这其中对于条件(一),我们可以理解为2013年较为常用的定量综合评议法(如百分制评审法)评标定标,即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标标准,例如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经营业绩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量化打分,以累计得分最高的投标为中标。


而条件(二),我们可以理解为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定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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