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知识详情

架子队监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12-05

架子队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确保敦格铁路甘肃段监理二标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建设“平安敦格、精品敦格、和谐敦格”的目标,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铁建设〔2009〕154号)(总办建设发〔2009〕57号)和《敦格铁路甘肃段标准化管理手册》,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作业队。

第三条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力资源,实现项目部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条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项目部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技术素质。各架子队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第五条根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积极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架子队监理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架子队监理责任,组建架子队领导小组:

组长:宋鹏程

副组长:朱友军张利民

组员:曹松林郝迎顺侯忠良张忠林李润锁、负责架子队的组建、运行、管理,落实架子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架子队监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等因素,统一的生产管理、统一的质量监理等多个统一相结合的原则,对施工项目部组建的架子队,各架子队主要人员按照规定要求配足,纳入统一监理。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九大员”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各架子队主责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好施工生产。

第三章管理制度建设

第八条我监理部根据依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有关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专业化、工班自控化、行为市场化”的五化目标,全面开展架子队制度建设工作,制订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制。规范管理、明确职权,切实加强对架子队的监理,协助提高架子队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落实架子队管理建立的五大类管理制度

(一)架子队管理制度

督促制订架子队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员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等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补缺制度,主要负责人员如有调整,按要求及时补齐到位。

(二)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制定会议、考勤考核、卫生管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业资料管理等办法。

(三)上岗管理制度

1.岗前专业培训制度

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劳务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每天必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工程施工前,领工员和工班长对工班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4.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应当向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架子队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当发现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和施工方法,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工班整改,做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复查。

6.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建立安全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质量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2.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总监对安质部长逐步对各工点现场监理进行技术交底要签字确认;关键工序施工时,监理人员必须跟班作业;旁站资料归档备查。

3.过程检验制度

按铁道部现行验收和施工规范,作好各道工序的过程检验。对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建立监理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现场物资监理

1.1.要求架子队建立存料场所,满足施工需要。

1.2.物资进场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填写《原材料报验单》,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试验不合格的物资应予以标识,单独存放,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1.3、物资堆码要整齐、有序、合理,不能乱码、混存;物资标识应注明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批次、代表数量、状态标识等,满足物资可追溯要求;料区环境要干净、整洁、无杂草、无积水。

1.4、常用料保管:

1.4.1、砂石料场应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同时配备洗石机和筛沙机,而且必须加以利用,禁止作为摆设。

1.4.2、金属材料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如有锈蚀应先除锈后再使用。

2.4.3、袋装水泥、掺合料采用库房储存,散装水泥采用水泥罐储存,外加剂采用蔽光储存,严禁使用过期材料。

2.4.4、库存物资要实行先进先发制度。对有保存期限要求的物资要在期限内发放使用,超过保存期的要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应附技术证件的物资,发料人员要将技术证件复印件交领料人员。

2.4.5、监理应采取措施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和质量良好,采取有效的维护保养措施。危险品、化学品的储运应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2.4.6、监理应加强对外部包劳务队伍的施工用料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材料的消耗情况,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将施工用料或工地剩余材料对外处理或销售,严禁“以包代管”

2、现场设备管理

2.1、施工单位要对到达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建账、标识,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检,批准后方可使用。

2.2、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性能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满足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要求。

2.3、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配置必要的备用设备和零配件。

2.4、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放《使用许可证》、设备年检报告或其他证件后方可使用。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