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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室内装修材料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8
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是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落实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绿色建筑行动工作方案》的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区域性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成都市绿色建筑设计而制定。适用于成都市域新建民用建筑绿色设计。其中,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对于室内装修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成都市民用绿色建筑室内装修材料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室内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中:甲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混凝土外加剂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四川地区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一的相关规定。


室内装修宜选用可循环材料和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材料。装修部品的选用应符合室内空间的功能要求、互换性和通用性要求,提高标准化和装配化的水平采用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构件和部品,咸少现场加工。


室内装修宜选用耐久、蓄能、自洁、除醛、抗菌、调湿等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功能性材料。


室内装修中宜选用速生的竹、木及其合成的高强复合材料。在保证装修效果的基础上,尽量使用本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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