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业主)提出施工变更的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变更,而在专业性方面,建设单位往往处于劣势,不利于施工过程中变更。如果因为业主单位改变使用要求变更设计,如增加房屋层数、变更层高、改变工程使用功能、提高装修标准等,业主单位应承担增加工程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责任。
2、忽略工程进度,导致工期延长,各种开销增加。因为在钢结构工程中,材料的成本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因为工期的延长导致材料的上涨,出现由于材料价格管理不完善造成的造价提高。
3、设计方案不合理。一项设计自酝酿之初就要考虑如何使投入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如何对一定的投资计划提出合理的准确设计方案,也是工程造价控制问题。方案设计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是首位的,也是决定性的,这是在工程中非常重要的阶段。但是由于我国钢结构设计人员考虑不周,导致施工阶段出现大量变更,影响工程进度和造价的控制。
4、现场签证不严密。现场签证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如果在施工阶段,监理对现场签证没有进行严格管理,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就有可能会出现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