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3)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它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独立或附墙砖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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