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等焊接材料应与设计选用的钢材相匹配,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的有关规定。
2、用于重要焊缝的焊接材料,或对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疑义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时焊丝宜按五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焊条宜按三个批(相当炉批)取一组试验。
3、用于焊接切割的气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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