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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建设数据标准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03-18

摘要:文章在参考借鉴移动运营商网络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化系统重复建设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对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建议。“北向接口”这种标准化的接口概念不仅适用于移动运营商网络,也能给智慧城市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参考价值,因而进行相关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智慧城市;数据标准;互联网;北向接口;信息化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智慧城市”“互联网+”逐渐成为政府、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的热门话题。从政府的角度考虑,“智慧”的城市构建无疑会极大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和精准决策的能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智慧城市相关的市场正在成为一块新的蛋糕,切入这个市场无疑会为企业的发展前景带来无法估量的影响。

1智慧城市概述

正是由于“智慧城市”正逐渐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智慧城市的定义在不同的关注者眼中也存在着不同的意义。从目前看来,智慧城市的定义经常与安全城市、数字城市、无线城市、低碳城市等概念相交叉。从这些不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各种不同的视角会导致个体或者单位对智慧城市的关注点有所不同。以上提到的交叉概念分别从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运营服务等不同的角度诠释了不同的主体对智慧城市的不同理解。事实上,以上谈到的以及未能提及的各个方面,都是整体智慧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多数方案如果从发起方的单一视角来进行判定,都是对智慧城市建设中某一个具体方向的可行操作思路。本文着重从国家政策方面对“智慧化”进程的推进进行探讨。2014年6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决定,将全国80个城市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68个城市为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以此看来,以信息创造价值,以信息服务民生,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推广的惠民、经济发展政策。

2智慧城市建设现状

2015年8月1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开发应用好大数据做出指示,要求政府部门推动数据的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强调促进政府大数据建设和创造健康发展的大数据环境,重点凸现了三个关键词:共享、开放、安全。同时此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目前,住建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达290个,其中2012年90个、2013年103个、2014年84个新增试点和13个扩大范围试点,41个项目为智慧城市专项试点。

2.1政策支持

国家各部委还发布了一系列的指导政策:(1)国务院《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2)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3)住建部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4)国务院、发改委以及财政部有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要求;(5)国办发[2015]5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上政策在思路上明确了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政府内部信息交换共享、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产品溯源、电子商务监管等)、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征信服务(信用记录、发展征信机构、信用服务业等)的相关思路。这就决定了智慧城市的建设不仅仅是数据的采集,还应将政府数据应用和民生、经济等因素紧密连接,以创造系统和数据的价值。

2.2建设实践

在具体操作层面,以各地正在进行中的智慧城市建设为例,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造成项目推进缓慢,信息共享无法实现,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从表象上看来,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投入资金较大,多数地方政府无法完全解决;二是智慧城市建设更多的采用的是工程项目或系统集成项目的建设模式,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后即与建设标的没有任何关系,政府部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来进行运营维护,导致系统长期处于增加职能部门事务性工作的尴尬局面;三是信息安全不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无论在监管层面还是在物理设备方便都有待加强。但从更加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数据标准问题也是制约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现阶段的城市“智慧化”过程中,由各种不同的垂直部门发起的“建设试点”“创新尝试”百花齐放,这固然推动了政府信息化、城市智慧化的进程,但同时也造成了不同的部门、不同的牵头单位建立的各类系统由于基础视角不同、切入点不同,不能互联互通、互为借鉴和补充,导致了各种量级的大数据积累全部变成了“信息孤岛”。

3建立数据标准的必要性

事实上,在“智慧城市”的概念还没有兴起的时候,各级政府也在不断尝试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来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从垂直业务流的角度来讲,很多信息化系统在自己的业务领域已经创造了很大的价值。但是当城市的领导者在做统一的智慧城市规划和顶层设计的时候会发现,从不同政府部门整理出的同一数据都会存在较大差异,更加谈不上各个不同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这种客观情况必然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进程造成负面的影响。遗憾的是,城市本身和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本来就是多种多样的,这必然会导致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去部署不同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从这个方面来考虑,目前的智慧城市建设也许能够成为一个契机,促使政府和各解决方案提供单位共同促进相关信息的分类和选择,以一种结构化方式跨部门使用。在这个过程中,为城市的基本元素建立一个标准的数据模型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基础环节。退一步来讲,也许制订一个能够为不同的智慧城市软硬件厂商、系统集成商和不同的政府机构都能接受的数据模型并不能一蹴而就,但政府各部门和厂商都应该在这个方面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兼容性”考虑,以避免政府的信息化系统重复建设,同时降低厂商已有的系统“二次开发”的工作量。

4数据标准建设设想

在数据标准建设问题上,可以做如下设想:智慧城市整体是一个信息化网络相关软硬件的集群,在这张大网的规模和复杂度上,目前最为接近的就是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网络系统。以移动网络运营商为例:作为运营商本身,无论是集团本部,还是省公司乃至市公司,都不会为自己采购的软硬件系统(运营商采购的设备一般是软硬件合一的,即同一台设备商的硬件和运行在硬件上的嵌入式软件都来自一个厂商)不能与已经存在的系统对接担心。以TD-SCDMA网络为例,可以在网络中同时采购并使用A厂商和B厂商的UTRAN系统,一并接入C厂商的核心网系统。那么,为整体智慧城市服务的各级政府、各单位的信息化系统与移动运营商网络有没有相似之处呢?从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的角度来讲,这个分层级的系统与传统的分布式系统有着很大的相似度。举例来说,社区、街道一级的信息化系统理论上需要满足区县一级信息化采集的要求,而区县一级的信息化系统则应该向市一级的系统提供接口。但遗憾的是在现阶段的信息化建设中,大多数的接口并不明确,甚至是没有定义。下文以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为例进行说明。目前,全国有很多地市都在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一般来讲,网格系统需要为各级综治组织实施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各级综治组织通过信息采集、案(事)件流转等,动态掌握辖区范围内的“人、地、物、事、情、组织”等基础信息,实现有效的服务管理。网格系统需要通过整合公安、人社、民政、司法、卫生计生、住建、教育、工商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数据,进行关联比对、数据交换,实现社会服务治理数据资源的联通共享。对于网格系统来讲,很多地区的综治网格信息化系统建设是从区县级单位先行进行试点。以一个区县级的网格系统为例:该系统从专业向功能的角度考虑,应该满足无论是应用功能,还是对外开放的各类接口,在综治业务上与中央综治“9+X”模式要求保持一致,可与“全国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人、地、事、物、情、组织”基础要素的无缝对接,为以后的大综治打下基础;从后续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的角度考虑,网格内每个数据单元的定义,也要满足后续于整体城市智慧化建设“大信息化”系统对接的要求。可以想象,如果一个地市不同的区县,按照各自的标准采购了完全不同的网格系统,而这类系统又没有统一的上级接口标准,则小至地市一级的综治信息化平台无法打通;大至在今后的智慧城市建设中,现有的网格系统与城市大平台又成为了标准的并行系统,在政府的人力、资金方面都是重复的消耗。这里提到的就是充分考虑“上级系统接口”的问题。可参考移动运营商网络中的北向接口定义:北向接口(NorthboundInterface)是为厂家或运营商进行接入和管理网络的接口,即向上提供的接口。北向接口是为用户接入和管理网络而定义的接口,用户必须使用北向接口定义和开发应用层中的网络管理应用程序,这样用户才能通过这些应用程序接入和管理网络。在移动运营商网络中,每一级的子系统必须考虑上级系统的标准接口要求,这才实现了不同厂商的系统的无缝对接。对于各级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也应该充分考虑“上级系统”的要求,这样才能避免重复建设、保值信息化建设投入、降低系统对接等工作的繁琐度。所以说,智慧城市建设中也需要“北向接口”。建立一个成熟的智慧城市标准化体系、各级信息化系统建设接口体系并推广使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也许需要数年的时间。在目前阶段,我们在建或是待建设的信息化系统需要怎样“未雨绸缪”呢?一是加强对城市智慧化系统和信息化系统顶层设计的重视。城市人民政府需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方案。顶层设计中要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层级关系、各委办局不同视角的数据关注点、城市管理和发展中所关心的核心数据内容;二是考虑大系统上线后的社会化开发利用、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信息准确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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