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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砼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7-20

加气砼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加气砼砌块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监督与管理。

2、编制依据

2.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地方的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文件规定;

2.2、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2.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经批准的监理规划;

2.4、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

2.6、本工程施工图;

3、监理工作内容:

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3.1.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明确工程采用的加气砼砌块的技术指标。

3.1.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确保其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及工艺流程满足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其施工方法要满足投资控制的要求。

3.1.3.审查工程承包单位质保体系是否完善,施工人员和质安人员是否具备上岗证。

3.1.4.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水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进口水泥还应有国家商检部门的商检合格证书。主体工程禁止使用年产低于8.8万吨的立窑水泥。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取样员配合监理人员对水泥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分批次抽样送检。监理人员按见证制度要求监督抽样送检。

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砂,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并且有出场合格证。严禁使用海砂。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取样员配合监理人员对运抵现场的砂进行检查,根据进场数量分批进行抽样送检。

监理人员按见证制度要求监督取样送检。

施工单位进抵现场的加气砼砌块,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取样员配合监理人员对加气砼砌块进行检查,分批次抽样送检。监理人员按见证制度要求监督取样送检。

3.1.5.监理人员根据有资质的试验单位的复检报告,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水泥、砂、加气砼砌块的质量进行评定,合格者签返《建筑材料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者则退回《建筑材料报审表》,并监督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

3.1.6.施工单位现场拌制的砂浆,必须有由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在拌制现场挂牌标明配合比,用规范的量具称量确定各材料用量,严格控制水灰比。

3.1.7.砌体施工前工程承包单位应弹好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及砌体的砌筑控制边线,并自检。监理工程师应对重要部位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同意其施工。

3.1.8.砖墙砌筑前监理工程师要检查需穿墙安装的专业管线是否已安装完成,预留的穿墙套管是否符合要求,完备后可一次砌筑完成。如穿墙管线未完成,又确需先行砌筑施工,可采取预留洞口或只砌筑至一定高度等处理办法。

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3.2.1.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工艺监理工作程序检查方法

3.2.2.监控要点

工程目标质量目标分项目标

监控要点规范要求

对策措施检查方法检查工具备注

加气砼砌体工程

砂浆饱满度

砂浆饱满度饱满度不小于80%1、按设计要求由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提供砂浆配合比报告。

2、搅拌现场挂牌标明配合比。

3、砂浆原材料必须过磅,确定用量。

4、改善砂浆的和易性、保水性。

5、砌筑前一天浇水润湿砌块,含水率不大于15%,吃水深度8~12mm。6、选择较好的组砌方式。抽查施工单位做好"三检"工作,保证放样准确。

2、选择外观尺寸均匀的砌体材料。

3、砌筑时应吊垂线,设皮数杆,拉水平线,随砌随查,及时调整偏差。

4、选择较好的组砌方式,保证正手墙面质量。抽查

靠尺塞尺拉线卷尺量测

垂直度垂直2m靠尺,每层<5mm

全高:

≤10m,<10mm

>10m,<20mm

表面平整度

平整度平整2m靠尺

<6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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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砼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提要:砌筑砂浆优先采用蒸压加气砼专用砂浆砌筑,无专用砂浆时应采用石灰混合砂浆砌筑。砂浆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规定,并随拌随用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灰缝平直度厚度水平灰缝平直度灰缝平直度K7mm

水平灰缝厚度灰缝厚度K10mm

3.2.3.施工单位砌筑前,基层应清凿浮浆,扫净积灰,冲洗干净。砌筑前应采用不低于M5水泥砂浆砌不低于Mu7.5的三皮实心砖,或浇筑不低于C15的素砼墙基。当基层第一皮砂浆厚度大于30mm时,应改用不低于C15的细石砼找平、垫平。砌筑时,砌块含水率应控制在15%,与砌块相连的砖、砼表面应浇水润湿,砌块与砼相连的部位应使用砌筑砂浆。

3.2.4.砌筑砂浆优先采用蒸压加气砼专用砂浆砌筑,无专用砂浆时应采用石灰混合砂浆砌筑。砂浆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规定,并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自开始投料起3小时及4小时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OC时,必须分别在自开始投料起2小时和3小时内使用完毕。超出规定时间的砂浆禁止继续使用。当日最高温度大于等于35OC时砌筑砂浆强度宜较常温提高1级,当日最高温度大于等于38OC时,不宜进行施工。

3.2.5.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按施工规范要求绘制各墙体的砌块排列图,埋设拉结筋、构造柱、圈过梁,予留门窗洞口。

3.2.6.每层砌体不得一次砌筑到顶,宜分段砌筑,让砂浆有收缩沉实的时间。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3.2.7.灰缝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垂直灰缝厚度不得大于20mm。

3.2.8.施工中除了要保证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外,还应保证竖缝以及墙顶与上部结构接触处的砂浆饱满,以保证墙体整体性良好,减少墙体的裂缝,对于外墙,还可以防止雨水的渗漏。

3.2.9.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砼砌块不得混砌。加气砼砌块也不得和其它砖、砌块混砌,但门窗洞边为设置砼预制块、预制木砖和墙顶为砌斜砖而用实心砖作调整者除外。

3.2.10.砌筑时应上下错缝,搭接长度不宜小于砌块长度的1/3,并应不小于150mm。否则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6钢筋或?6钢筋片加强,加强筋在竖缝每侧长度不应小于500mm。墙体洞口下部应放置2?6钢筋,伸过洞口两边长度每边不小于500mm。加气砼砌块墙在转角及与其他种类砌体相连部位应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6钢筋l500左右,每边伸出长度1000mm。当墙厚小于100mm时可设置1?6。门窗洞边200mm范围内应有加强措施。当门窗面积大于3m2和洞口宽度大于2.4m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

3.2.11.每层砌块顶部与上部结构接触处,应采用砖斜砌筑,上下顶紧,倾斜角度宜为60O,梁底斜砌砖应使用同墙体的砌筑砂浆,且斜砌宜在下面墙体砌筑完七天以后再施工。除在砖材端面预先上浆、挤浆砌筑外,宜在顶部灰缝中塞入石子或碎砖来提高灰缝密实度。斜砌砖可使用多孔砖(厚度不大于115mm)实心砌块、实心砖。

3.2.12.在顶层窗台下的砌体内宜设置水平钢筋片或钢筋砼窗台板带。

3.2.13.对于顶层端开间阳角处、或平面变化较大的阳角处的两侧墙体,宜采用下列方法施工:

A、墙体内的拉结钢筋,沿两柱间砌体或柱与门窗洞侧间砌体全长设置。

B、在靠阳转角处砌体的门窗洞侧,设置钢筋砼抗裂柱,纵筋不少于4?12,砼标号不小于C20,先砌后浇。

3.2.14.应使用专用工具切锯砌块,不得任意砍劈。洞口两侧应选用规则整齐的砌块砌筑(无掉棱、掉角、裂缝)。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内侧墙面及外墙面应选用棱角齐全平直、砖面平整无裂缝、无孔洞的砌块砌筑。砌筑时不得将断裂成两块的砌块砌入墙内。

3.2.15.砌外墙时,不得留置脚手眼。贯穿砌块墙体的洞口,应严格防止渗漏。

3.2.16.对于外墙面上砌块的缺棱掉角处,应先刷一道聚合物水泥浆,用1:3:9水泥石灰混合砂浆用或1:1:3水泥石膏加气砼粉粒砂浆分层补平。应在墙面修补完后隔天才可进行抹灰。

3.2.17.墙面抹灰前必须清除砌块表面灰屑、油污及尘灰等,必须将墙面适度浇水,然后在基体上刷一道聚合物水泥浆,在其凝固前用1:3水泥砂浆掺适量聚合物打底。抹灰应分层,每层应尽量薄,总厚度控制在20mm之内。加气砼内外墙面均应做抹灰起防护和防潮作用。

3.2.18.当墙面较大时(≥36m2),宜设置分隔缝,或其它有效措施。可在砌体与柱、梁交接处抹灰层上,设置宽20-40mm,深10-20mm的缝,并采用柔性密封防水材料嵌缝。

3.2.19.监理人员根据砌体工程量和施工实际情况设定批数,随机柚样,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制作砂浆试块,监理人员按见证制度要求监督取样送检。监理人员对存有疑义的砂浆按见证制度要求监督取样送检。

3.2.20.监理人员每日填写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对需存证且需向业主说明的事项以《监理备忘录》通报有关单位。

4.工程验收

4.1.质量标准执行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3-13-00-2006《蒸压加气砼砌块应用技术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2.施工单位完成每一加气砼砌体分项工程后,自检合格,填写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报《砌体工程报验单》。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的相应质量检验评定表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自评结论,合格者签返《砌体工程报验单》并签署质量等级;不合格则退回《砌体工程报验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重新报验。必要时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应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重新报验,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4.3.检验方法和检查数量

A、观察、靠尺、塞尺、卷尺、拉线、百格网。

B、按工程施工实际分项数,每分项均必须检查。每分项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30%。且不少于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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