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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综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8

1.所有施工人员(包括新上岗人员、实习生、农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2.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高跟皮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得擅自挪动、拆除,严禁未经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必须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6.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溶剂、油漆等要有专人保管,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区域设立单独的仓库,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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