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公共服务
通过修建堤防等防洪工程,能够使农村群众免遭洪涝灾害,存在很强的正的外部效应,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体现了公共服务的特征,满足了农村群众安全保护的需要。
2.不具有消费排他性
这类水利工程所带来的益处不可分割地散布到整个影响区域,受益区的农村群众享受防洪保护的同时,不影响他人的收益,也就是说,每个受益者能获得相同的效应、互不干扰。
3.非价格性
由于公共品性项目的非竞争性和外部性,价格机制在纯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的需求与供给方面无效。同时这类工程由于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投资规模又较大,且由于灾情的随机性,使得减灾效益具有不确定性,本身财务效益没有或很小,很难有投资者修建这类工程,只能由政府来投资修建、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