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用地性质的规划。具体建设项目的选址上,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这一项目只能在某一允许区域内选择基地地块;对用地进行开发的场地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该地只能做一定性质的使用。
(2)对用地范围的控制。规划是由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共同完成的。
(3)对用地强度的控制。是通过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等指标来实现的,通过对容积率、建筑覆盖率最大值及绿化覆盖率最小值来限定,可将基地使用强度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4)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规划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
(5)要求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人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人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