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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参建各方责任应符合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04

绿色施工参建各方责任应符合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建设单位

1)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在编制工程概算和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要求,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保障。

3)建设单位应会同工程参建各方接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4)建设单位应组织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绿色施工管理工作。

2、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绿色施工技术措施或专项绿色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3、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绿色施工的实施。

2)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绿色施工过程负总责,专业承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工程的绿色施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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