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纪念馆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史可法祠墓所在地,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储门外街24号,南临古城河,梅花岭畔,占地6000多平方米。史可法纪念馆是为了纪念明朝末年抗清民族英雄史可法的著名历史遗迹。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史可法纪念馆的详细介绍。
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是河南祥符县(今开封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他为官清廉,政绩卓著,是明末著名的政治家。宏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督师扬州。
史可法纪念馆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同治九年重建。1956年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朱德委员长为本馆题写了馆牌。
清摄政王多尔衮,以数万人马进攻扬州,多次劝降,史可法不应,终因寡不敌终,扬州失守。自刎未成被俘,不屈就义,时年仅四十四岁。扬州是江南顽强抵抗清军的第一座城,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为了对扬州人民进行报复,也是清人想杀一儆百,于是多铎下令,烧杀抢掠持续十天。扬州城破后,史可法就义已十二天,由于当时天气较热,尸体腐烂不能辨认。次年,史可法义子史德威葬史可法衣冠冢于扬州梅花岭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正月追谥“忠正”。因此牌坊上题额为“史忠正公墓”。
1962年史可法三百六十周年诞辰,当代大文豪郭沫若作诗以为纪念,“国存与存亡与亡,巍峨庙貌甚堂堂,梅花岭下遗香在,铁何时返故邦”。
清顺治二年(1645)四月,南明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在扬州就义,嗣子副将史德威寻遗体不得,乃葬其衣冠于梅花岭下。清初曾建祠于大东门外,后毁圮。乾隆年间于墓西侧建祠,并谥“忠正”。咸丰间毁于兵燹,同治九年(1870)重建。1935年和1948年两度维修。现存建筑除遗墨厅、梅花仙馆外,大部为晚清所建。1949年后曾多次修缮,现为“史可法纪念馆”。 史公祠位于扬州市史可法路南端梅花岭畔,是明末抗清英雄史可法的祠堂,内建史可法衣冠墓。墓前为“史可法纪念馆”,馆内陈列有史可法2米高的塑像和多幅史可法手迹,以及其他一些珍贵的文物资料。
史可法纪念馆
祠墓均南向,大门临河,东墓西祠,并列通连。院正中为“飨堂”,堂前两边悬清张尔荩撰名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堂内明间有云纹形梅花罩格,上悬“气壮山河”横匾。两边悬有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吴熙载篆书的楹联:“生有自来文信国,死而后已武乡侯”。飨堂后为史公衣冠墓,墓前有3门砖砌牌坊,上额“史忠正公墓”,与三面围墙形成墓域。墓地内银杏蔚秀,腊梅交柯,正中立表石墓碑,上镌“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之墓”。碑后墓台上有墓冢,封土高16米。
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的精神是民族的骄傲,在中华正气篇上是熠熠发光的一页。史可法在为官期间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现今祠堂两边的楹联上写着:尚张睢阳为友,奉左忠毅为师,大节炳千秋,列传足光明史牒;梦文信国而生,慕武乡侯而死,复仇经九世,神州终见汉衣冠。 史可法为政很有惠声,以“廉政爱民”为朝野称道。当六安城垣倾圯时,他自捐俸修葺,“佐以节省之姿不下二千金,而不支金帑,不费民财,虽一砖一石,亦目寓而心经焉。”而他自己却“终岁布衣蔬食,约己裕民。”当他看到六安学事废弛,开“礼贤馆,广咨问,以拔才能”,当他看到官吏借“签点法”无偿征收百姓马匹,致使“中人之产立尽”,“百姓苦之”时,他立即改革,永除其弊。他“事无巨细,咸属亲裁,目视、耳听、口答、手批、靡不赡举,而始终无倦,致百废俱兴。”当他巡抚凤阳等处时,大胆“劾罢督粮道三人,增设漕储道一人。”表现了他嫉恶如仇,整饬吏治的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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