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搭设前应对门架及附件逐一进行检查,不得使用变形、损伤和锈蚀的门架及附件。
⑵必须严格按图搭设,搭设高度超过45m时需进行验算,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⑶应在结构的外边缘楼面上弹线,以保证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距离一致。
⑷要注意脚手架基础施工的质量,避免发生不均匀沉降。底座底部应有切实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基座滑动。
⑸门架及附件吊运捆扎牢靠,保证在垂直运输时不发生散落,也要防止因捆扎不当使门架及附件发生变形及损坏。
⑹所有连接件(扣件、锁片等)必须处于固定位置。扣件在使用过程中会松动,必须定期检查紧固。
⑺只有在影响施工操作时方可拆除门架式脚手架内侧的交叉杆,不能全部拆除而影响脚手架的稳定性。至操作完毕应立即装齐全部交叉杆。绝对禁止外侧交叉同时拆除。当拆除一侧的交叉杆时,脚手架上下步必须满铺脚踏板或水平架。
⑻首步门架的底端内外立杆应扣有统长纵向钢管一道,以保证门架底部的间距和防止滑移。从最高一步向下每隔5步设一道水平加固杆,其间设交叉杆,以保证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
⑼门架式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严禁硬装拆,或用物体重击和用撬棍橇,要避免使门架及附件造成损伤和变形。
⑽门架式脚手架上允许同时操作的步数如下:
40~50m时,允许2步同时操作;
19~40m时,允许3步同时操作;
18m以下时,允许4步同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