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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配线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07-20

室内配线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配线的布置及其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配线工程施工中,当无设计规定时,导线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2)所用导线的额定电压应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的绝缘应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和敷设环境条件。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3)配线工程施工中,室内外绝缘导线之间和对地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9.6的规定。

(4)为了减少由于导线接头质量不好引起各种电气事故,导线敷设时,应尽量避免接头。护套线明敷、线槽配线、管内配线、配电屏内配线不应有接头。

(5)各种明配线应垂直和水平敷设,且要求横平竖直。一般导线水平高度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不应低于1.8m,否则应加管槽保护,以防机械损伤。

(6)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L1相用黄色;L2相用绿色;L3相用红色。

(7)为了防止火灾和触电等事故发生,在顶棚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8)照明和动力线路、不同电压、不同电价的线路应分开敷设,以方便计价、维修和检查。每条线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9)管、槽配线,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在同一根管、槽内的导线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

(10)入户线在进墙的一段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弯头,且导线应弯成滴水弧状后方可引入室内。

(11)为了有良好的散热效果,管内配线其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外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子内空总截面积的40%。线槽配线其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外绝缘层)不应超过线槽内空总截面积的60%。

(12)三相照明线路各相负荷宜均匀分配,一般照明每一支路的最大负荷电流、光源数、插座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3)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施工有困难和施工维修时其他管道对电线管的影响,室内电气线路与其他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14)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拉环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和防护处理。

(15)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并应做好记录。配线工程中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应可靠,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应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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