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其中,超高层建筑避难层有哪些设置规定呢?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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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这是因为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根据对消防队员的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明显加快,不适应扑就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结合上述原因,并兼顾节约投资,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及以上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断开,但人员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宜按每平方米5人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设备管井及垂直交通设施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
3.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4.封闭式避难层还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并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
另外,避难层四周应采用防火材料并加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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