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国
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
公路交通标志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综合考虑周边路网与公路条件、交通条件、气象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根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的功能和驾驶人员的行为特征进行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的设置应为道路使用者提供适时、准确、足够的诱导信息,充分发挥公路快速、舒适、安全的效能。标志设置应考虑交通参与者的行动特性。凡设置要求司机根据信息采取相应行动的标志时,应充分考虑司机在动态条件下发现、判读标志及采取措施的时间,即在设置时,除确保驾驶员在动态条件下能读完标志信息外,还须预留前置距离,以满足驾驶员采取相应行动所需的必要时间。在《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只提供了设计速度60km/h以上的警告标志前置距离一般值。需未提供设计速度60km/h以下的前置距离。但应设置不小于由行驶速度减速至危险点前停止的减速长度。公路交通标志规范:1)一般应设在车辆行进方向易于发现的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车行道右侧的人行道或路肩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带、中央分隔带或车行道上方;特殊情况可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2)应满足规定的前置距离,不允许损坏道路结构和妨碍交通安全;不宜设在建筑物的门前、窗前及车辆出入口前;与建筑物保持1m以上侧向净距。如不能满足时,可在道路另一侧设置或适当超出该种标志规定的前置距离。3)应满足视认要求,避免上跨桥、照明设施、门架、监控设施、电杆、行道树、绿篱、户外广告标志及路上构筑物等对标志板面的遮挡。4)不应遮挡其他交通设施。更多关于“公路交通标志规范”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
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