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地在利用过程中都会有较大的土石方工程量以使场地变得比较平整,场地平整应考虑不同地区地形采用不同平整形式,使平整后的场地达到适宜布置建筑、合理安排室外工程、减少土石方量及其动土石方量就近平衡,尽可能创造较好的景观环境等。场地平整形式,可分为平坡式、台阶式和混合式。平坡式,即用地经改造成为平缓斜坡的地面形式。台阶式,即用地经改造成为阶梯式的地面形式。混合式,即用地经改造成平坡和台阶相结合的地面形式。采用何种场地平整形式同可供用地的坡度有着密切关系。一般场地平整形式可按表2所列关系来选定。
场地平整后形成的缓坡、台阶是需要一些防护工程来保护,使工程能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这些防护工程主要有挡土墙、护坡和自然放坡等。采用何种防护工程应考虑适宜的条件和技术处理方式,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设置。对于护坡、自然放坡的坡度和挡土墙防护工程的高度也应适当控制。
1.防护工程选定的条件
自然放坡:高差小于2m,坡比值小于2:3(竖比横),土质较好,边坡稳定,用地宽裕。
护坡:高差小于3m,坡比值小于等于1,土质尚好,边坡较稳定,边坡防护层没有侧压力影响,用地不紧张。
挡土墙:高差较大,坡比值大于1,土质不良,边坡不稳定,边坡防护层将受侧压力较大影响,用地紧张。
2.不同护坡材料的适用坡度范围
土质护坡:30%~50%;
草皮护坡:40%~65%;
石材护坡:50%~100%。
3.挡土墙高度控制
挡土墙高度设置可分为Ⅱ类。Ⅰ类是以3m高为限,II类是以5m高为限。
一般连续挡土墙以不超过两层为宜,其挡土墙总高度控制在10m以内。
一般砌石挡土墙的合理经济高度在2~5m之间。从工程经济、绿化景观等综合要求出发,一般以3m高为宜;超过3m时,应分段退台,退台净宽需1m左右,以便台面有0.5m左右的绿化种植带,以利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