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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违建

发布时间:2017-05-17
违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当党员违建时应该追究什么责任呢?下面是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党员违建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拆除非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指出 ,对正搭建违法建筑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从事部门应当及时对其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 。对正在实施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不纠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人事部门 ,应当对其进行其它组织处理。对经教育和组织处理后仍不纠正违法建筑问题以及搭建的违建被依法强制拆除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应当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
办法还要求 ,对违法建筑治理不力的,应当严肃追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和乡镇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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