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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8-12-07

挖掘机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在下列场所进行挖掘作业时,必须指派专人现场指挥和观察了望,以防发生意外。

既有铁路线周围;

有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路边;

220伏以上的高压线附近;

在城市或有地下管线的地方;

隧洞内及河道边;

高边坡及易坍塌的区域;

其它有潜在危险的场所。

2、严禁挖掘机从事下列作业行为:

用铲斗回转力对物体进行冲击或作业;

用铲斗下坠力进行打桩、锤击、破碎等作业;

用铲斗下坠力清除斗内积土;

用行走力作业;

铲斗未离开地面时回转和行走;

铲斗满载时行走;

把液压缸操纵到行程末端;

挖掘未经爆破的岩石;

突然转换操纵杆。

3、配合挖掘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外工作。若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止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制动,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互相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4、挖掘机工作时机身应处于水平位置,每次挖掘不宜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以免损坏机械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支架。

5、挖掘机进行装载作业时,应等汽车停稳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铲斗应尽量放低,但要注意不得碰撞汽车任何部位,铲斗禁止紧急回转和制动,禁止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

6、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行走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20~30厘米。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在前,小臂与大臂调整成90~110度,铲斗调至水平状态,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0度,下坡应慢速行驶,途中不得变速和空挡滑行。

7、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挖掘机起吊货物,特殊情况需要挖掘机起吊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起吊货物的重量不准大于挖掘机斗容量的额定重量;

必须用钢丝绳将货物捆绑牢固;

不准起吊货物后行走;

现场有专人指挥;

禁止起吊钢筋、木材等长大杆件货物。

8、在较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它杂物清除掉,以免坍塌造成事故,如将土堆挖成悬空状态,而又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不得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禁止在有坍塌危险的掌子面下工作。

9、当挖掘坑、槽(坑内无地下水,坑深在5米以内又不加支撑)基础时,其边坡度不应小于相关规定。

10、在沿铁路线轨道边挖土作业时,开挖边沿距轨道中心线应在下列安全线以外:

标准轨距不得小于2.5米;

1米轨不得小于2米;

0.75米轨不得小于1.5米。

11、挖掘机在作业时,严禁进行保养、检修、润滑、紧固等工作,如发现异常响声或异味、温度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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