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填充墙砌体的灰缝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90%的要求,尤其是外墙,必须防止因砂浆不饱满、假缝、透明缝等引起墙体渗漏,防止内墙的抗剪切强度不足引起质量通病。
2.填充墙砌体在砌至接近梁底、板底时,必须留一定的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防止上部砌体因砂浆收缩而开裂。方法为:当上部空隙小于等于20mm时,用1:2水泥砂浆嵌填密实;稍大的空隙用细石混凝土镶填密实;大空隙用混凝土实心砌块呈60°角斜砌挤紧,但砌筑砂浆必须密实,不允许出现平砌、生摆(填充墙上部斜砖砌筑时出现的干摆或砌筑砂浆不密实形成孔洞等)等现象。
3.砌筑时,必须向砌筑面适量浇水湿润,砌筑砂浆有良好的保水性,并且砌筑砂浆铺设长度不应大于0.8m,避免因砂浆失水过快引起灰缝开裂。
4.砌筑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墙体的垂直平整度,并应在砂浆初凝前用小木锤或撬杠轻轻进行修正,防止因砂浆初凝造成灰缝开裂。
5.填充墙砌体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错缝搭砌,避免墙体形成通缝削弱其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