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指南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建设工程主体竣工并投入使用(即通过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主要包括我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
二、行政许可条件 申请单位具备以下条件方予许可
(1)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
(2)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4)环境保护设施委托有资格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技术资料齐全;
(5)排放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
(6)环保设施运行稳定,符合交付条件
三、申请材料
(1)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文件(前期未办理环保审批的市政项目 提供加盖公章的免于环保验收申请报告);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3)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图。
(4) 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空压机等产生噪音、废气设施的环保监测报 告(没有相应设施的不需提供)
四、行政许可时限
法定时限为30日,按照“三保”要求,我局承诺审批时限缩短为13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收费 无 六、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分类管理:
1、前期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市政工程类项目,经我局验收人员现场勘察后,确认其对周围环境未造成污染或不良影响的,可直接向我局申请发放免予环保验收通知书。
2、已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向我局申请竣工验收,我局现场检查合格后,核发合格证。环保批复中如有要求对建设工程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项目必须先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要求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试运行检查后再申报建设工程的验收
七、对验收合格者,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
八、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分期验收,验收合格者,分期核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九、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我局将责令建设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我局申请验收
十、建设单位在领取《深圳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后,经验收的建设工程主体(或相应的部分主体)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申请环保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且排放的污染物超过规定的环境标准者,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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