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知识详情

计划合同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1-05-22

一、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二、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入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三、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四、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五、严格审查施工现场劳务用工手续,控制现场人员变化,在与外协施工队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明确对方安全生产责任。六、对职工(含外协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核、评级内容之一,对新招收的工人(含外协施工队伍)要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素质。七、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抽调、安排、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八、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九、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建筑业查询服务
  • 建筑业查询服务
  • 资质介绍
  • 行业资讯
  • 企业介绍
  • 行业知识
  • 奖项介绍
在线咨询 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