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方案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目的
依据已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以及重大危险源的辩识结果,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措施,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方案内容
(1)对于高处临边作业的要求,
凡在建筑物自然基准面2米以上,距建筑物的外边部1米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均称为高处临边作业。因此要求各施工作业人在此区域施工时,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a)在此区域内的下方,在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已设置的情况下,方可工作(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指:安全兜网,密目式安全网外防护脚手架等设施)。
(b)个人佩置安全带,在此区域施工的人员在施工中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后方可操作,并保证安全带的质量要求在安全允许范围内。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带。(包括高挂低用,不随意用非安全带材料将安全带接长使用,安全带上的扣、环、卡等,应系紧需悬挂安全带的位置应安牢靠等)。
(2)对于“四口”设防的要求
在日常建筑施工中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要进行安全防护并做到:
(A)楼梯口:在楼梯段设置临时防护栏杆,材料选用φ48钢管或用钢筋网格加工成定型临时栏杆。其搭设或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b)电梯井口:在垂直面上每隔10米设置安全平网或建筑物每层作封闭处理,在井口立面设置高度不低于1.5米的钢筋格栅对井口进行封闭。
(c)预留洞口:在施工中,当出现预留洞长宽尺寸大于500平方厘米的洞口时,可用木板、竹胶板进覆盖。当出现预留洞口面积大于1000平方厘米时,用钢筋网格覆盖并固定牢靠,或在洞口四周搭设防护栏杆封闭,洞口用安全网盖严。
(d)坑井口:在施工中的坑边搭设高度不低于1.5米的防护栏杆,井桩施工时,每天施工完毕对井桩口进行覆盖。可用木板或竹胶板,当井口直径大于1米时应搭设防护栏杆。
(3)对于脚手架上施工的要求
凡在高度超过2米以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必须在下方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并使用安全带。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按照安全要求进行。(即在建筑物首层设安全兜网,以后每隔10米设一道安全兜网,在作业层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对脚手架、井架、物料提身机拆除的要求
进行上述作业的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下方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进行。
三、资金预算
根据公司现有的施工项目和作业人员情况,应采购安全带500条(现库存和正在使用的有300条)可基本满足需要,所需资金6500元。安全兜网200片,所需资金33000元。φ48钢管20吨(专门用于安全防护)所需资金68000元;φ16的钢筋5吨(用于制作钢筋网格)所需资金20000元;5cm木板20立方米,竹胶板100平方米(用于洞口覆盖)所需资金7000元,累计所需资金136500元。
四、实施要求
由各分公司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应包含详细的材料及资金的使用计划和进场日期,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管理方案责任人,公司安全设备部负责实施过程的监视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