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笔记:
1、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
(1)承包方责任的处理:发包人可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承包人拒绝,发包人可请求减少工程价款。
(2)发包方责任的处理,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的情形
(3)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承包人仍应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