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实际情况核对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核对的内容有尺寸、用材、特殊要求以及规范规定。
2检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木材或人造板还应检查甲醛含量,具体检查办法应按照规范进行。
3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做好施工记录。
4按设计要求对饰面板的规格、颜色进行分类选配。
5检查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6主龙骨吊点间距、起拱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吊点间距应小于1200mm,并应按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1/300起拱。
7吊顶应通直,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设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00m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8吊顶内填充的吸音、保温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9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符合设计要求,并与饰面板交接处应严密、顺直。
10注意吊顶与墙面、窗帘盒、门的连接,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凡超过3kg的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应增设吊杆。3kg以下的灯具风口等可以附加龙骨铆固于吊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