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有以下要求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6、职责6、1工程管理部门6、1、1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发立项和上报审批。6、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6、1、3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6、1、4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6、1、5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6、2安全管理部门6、2、1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6、2、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