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管理,协调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施工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2定期例会2.1每周日下午的生产会,在处理施工生产前先进行安全安委会,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2.2每季度联合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文明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布置下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2.3每年初,各承包商进场后,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提出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目标、措施,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3不定期会议3.1接到上级机关的紧急文件、会议精神等,安委会将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安全工作会议。3.2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委会将及时召开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3.3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制定反事故措施,谨防同类事故发生。4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做到记录完整,立卷存档,必要时发会议纪要。5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1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马鞍山2X300MW机组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2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3事故报告5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6国电科技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7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8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国电科技公司写出书面报告。6事故处理:1事故单位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2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国电科技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7事故统计:公司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统计,月底按规定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