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荷载吊装前观测一次;
b、荷载吊装完毕观测:支架预压荷载全部加载完毕后,应对支架及基础进行沉落量观测,支架预压各监测点最初24h沉落量平均值小于1mm或各监测点最初72h的沉降量平均只小于5mm时判为合格,即可终止预压卸除荷载。应每间隔12h对支架沉降量进行监测;当支架测点连续2次沉降差平均值均小于2mm时,方可继续加载。预压荷载卸除时,应按预压加载时的分级逐步卸载,并在卸载的过程中进行沉降量观测,分级卸载观测点应与加载时观测点相同。根据加、卸载实测数据,绘制各测量点位的加载、卸载过程变形曲线,计算支架的弹性变形。
c、数据整理
观测结束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根据总沉降值和卸载后观测值计算弹性变形量。
沉降量设置:根据预压结果,对其他没有预压的支架设置沉降量。
预拱度的设置:在预拱度的设置计算中,预拱值根据梁体自重作用下的扰度、地基、支架的弹性变形部分设置。并按二次抛物线布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