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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5-07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教育、培训的对象和时间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能少于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项目部使用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项目部新进场的工人,根据区安监总站桂建安9-90、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要求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能少于50个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培训的主要内容1.项目经理、安全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2.特殊工种的工人培训教育内容主要是规范、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和事故案例。3.新进场的民工培训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学习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预防知识,工地安全制度,本工种安全操作知识,岗位劳动纪律,事故案例剖折等。施工现场伤亡事故的种类:①高处坠落事故;②触电事故;③坍塌事故;④物体打击事故;⑤机械伤害、事故;⑥中毒事故;⑦火灾事故。三.坚持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开展,举办各类层次人员的安全培训班,上安全法律、条例课,安全技术规范、规程课,进行图片展览,放映电视教育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在工地出版墙报。总之安全教育要有效果,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达到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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