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检测管理制度?以下
鲁班乐标带来关于桩基检测管理制度的检测单位职责以及监理单位职责,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检测单位职责
(1)桩基检测单位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独立、公正、科学的做好本项目的桩基检测工作,并对签认出具的《桩基质量检测评定报告》终身负责。
(2)检测单位进场后,应及时与管理处、总监办、驻地办和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同时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做到及时检测,随叫随到。
(3)检测单位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检测时间,必要时须派出多个检测小组分组进行,各检测单位的负责人应随时保持电话通畅。
(4)检测费中已包含检测人员的人工费、差旅费、设备使用费等,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被检方接待、提供食宿、车辆接送、收受礼金赠券等,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扣减相应检测费用。
(5)检测单位应在每周日下午五点前提交桩检周报表电子版报驻地办。
(6)检测时驻地办现场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桥梁工程师必须现场旁站,总监办需派人参加。检测完成后,为便于下道工序的施工展开,桩基检测单位应及时向该段所属驻地办提交桩基检测临时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一式四份,其中管理处、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各一份,由驻地办及时负责分发。
2、监理单位职责
(1)检测单位进场后,各级监理单位应将其纳入正常质量管理范围,对日常开展的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监理服务,并做好监理日记。
(2)各级监理单位必须派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跟踪桩检,对检测结果及时予以签字确认。
(3)总监办应统筹安排并制定合理检测计划,尽量减少检测单位频繁变换检测点而耽误的路程,节约时间。
(4)总监办根据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初步判定意见,对所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严格整改落实。
(5)驻地办应建立管段内桩基检测台帐,同时每周一向总监办报送桩基检测台账及桩检周报表,由总监办整理汇总后每周二向管理处质量安全科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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