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围护工程的监理措施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1)重点监控施工单位,按基坑围护工程图纸编制基坑围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土方工程开挖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要求和规范要求施工,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
(2)重点监控基坑开挖前的降水措施,分析其降水效果。监控基坑降水、开挖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对市政管线的影响。
(3)监控基坑开挖过程中,是否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4)监控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开挖的顺序、方法是否与设计要求、施工方案一致。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开挖。
(5)重点监控基坑开挖过程中围护结构墙顶位移值、回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值和地面最大沉降值是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该数值的测定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若出现基坑变形值超过设计控制值,则立即与设计等相关部门联系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基坑围护的安全。
(6)监控基坑开挖标高不得超过设计标高,尽量减少对基坑土体的扰动,要求施工单位用机械开挖离设计标高差20-30㎝时改用人工挖土至设计标高。若出现超挖现象或地质与设计不符时,则应与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联系共同协商处理。
(7)重点监控基础施工完成后,土方回填的质量要求。要求土方回填前对回填土土质指标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回填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确保回填土的压实系数(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压强系数(密实度)的检测可用环刀取样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