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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安装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1-11-15

1)住宅电梯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电梯应设置2台;24层及以上时宜设3台电梯。

2)住宅电梯间隔时间宜为60~120 s,候梯时间为间隔时间的60%;办公建筑电梯间隔时间宜为30~50 s。

3)如选用的住宅电梯(当额定载重量为1000 kg,额定速度1.60 m/s时),其井道尺寸为1800 mm×2600 mm(宽×深);机房尺寸为2400 mm×4200 mm×2600 mm(宽×深×高);井道底坑深度为1600mm;顶层高度(即顶层层站至电梯井道顶板底的垂直距离)为3800 mm。无机房电梯顶层高度为4800 mm。

4)电梯应安装报警装置。

5)通向机房的通道、楼梯和门的宽度不应小于1.20 m,门高不应小于2m,楼梯的坡度宜小于等于45°。上电梯机房不应采用垂直爬梯。

6)机房顶板上部不宜设置水箱,不得利用机房顶板作水箱底板。如需设置时,水箱间地面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机房内不应穿越水管和供热管。

7)设置曳引机承重梁和预埋铁件,必须埋入承重墙内或直接传力至承重梁的支墩上。承重梁的支撑长度应超过墙中心20 mm且不应少于75 mm。

8)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宜将排水设施设置于电梯底坑之外,排水池容量不应小于2 m³,并设排水量不小于10 L/s的水泵将流入水池的水抽排至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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