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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02
以下是中国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情况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更多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情况”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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