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验收是节能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的最后一步,只有验收通过的工程才能称为节能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也是如此。其中,北京市对于公共建筑外门窗节能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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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镗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镗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镗,不足3镗适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镗,不足6镗时应全数检查。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镗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镗也应划为一个检验批。
外门窗节能分项工程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的要求。材料生产企业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进行检验。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墙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门、窗框愈墙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填堵,不得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门、窗框四周与抹灰层之间的缝隙,宜采用保温材料和嵌缝密封膏密封,避免不同材料界面开裂,影响门、窗的热工性能。
外门窗工程的验收还应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第5章《门窗工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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