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是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建筑领域的结果,将成为未来建筑的主导趋势。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重视绿色建筑的研究,许多国家和组织都在绿色建筑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评价体系,有的已着手研究编制可持续建筑标准。其中,我国的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怎样的?有哪些要求?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编制原则
1、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
2、重点突出“四节”与环保要求。
3、体现过程控制。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
5、系统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标准简介
《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
1)节地与室外环境;
2)节能与能源利用;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室内环境质量;
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各大指标中的具体指标分为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三类。其中,控制项为评为绿色建筑的必备条款;优选项主要指实现难度较大、指标要求较高的项目。对同一对象,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分别提出对应于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指标要求。
绿色建筑的必备条件为全部满足《标准》第四章住宅建筑或第五章公共建筑中控制项要求。按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程度,绿色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对住宅建筑,原则上以住区为对象,也可以单栋住宅为对象进行评价。对公共建筑,以单体建筑为对象进行评价。对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的评价,在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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