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1)监理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和职责范围,熟悉施工现场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理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所有准备工作。如施工方案、机械、材料、人员安排、施工工艺、自检体系、质量控制指标、质量检测手段、标准试验、测量放样、开工申请等。依据开工报告逐项审查落实,逐级上报。不允许"先斩后奏",不得违反监理程序。
(3)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变更项目应按程序办理。变更指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对现场的工程原材料和外加工成品要严格控制其质量。首先对进场的材料和成品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单,然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试验检测工程师复检签认,合格后,方用于本工程。
(5)监理人员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不按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施工的现象要坚决制止。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重要施工工序要严格坚持旁站,督促检查。
(6)分项工程完成后,根据有关要求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7)严格执行检测项目抽检、试验,做到心中有数。
凡属隐蔽工程的施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上报,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首先应上报,然后会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方案,上报总监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
施工进度的控制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清楚掌握管辖范围内年、月进度计划,对未能完成计划的项目查找原因,要经常不断深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调查研究,当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发生偏离时应及时协同施工单位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总监。
监理工程师要切实尽职尽责,既要热情服务,又要敢抓敢管。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天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事项必须详细记载。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帮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指导或处理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应尽之行政组织及管理工作,团结全体同志,听取大家意见,同心协力搞好总监的工作,完成监理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