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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7-06-19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冬季施工安全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
2、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距离明火不少于1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存放不少于2m,使用中不少于5m,防震圈、安全阀齐全有效。
3、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
5、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专职安全工程师及兼职安全员应加大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掌握消防设备使用法。
6、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专职电工定期对现场的用电进行检查,未经项目部专职电工许可,不得乱接电线,针对乱接电线的人员,撤除电线,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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