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也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工程中的合同管理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并已成为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分析了合同管理的事实,并详细解释了合同管理中的常见原因以及这些原因。
一,简介:
水利工程造价高,工期长,施工程序复杂,涉及范围广。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既复杂又困难。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注重合同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取得投资效益。
2.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因
2.1合同管理中的常见原因
2.1.1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主题的选择不合适。合同主体的资格是有效建立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合格的对象应首先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公民权利能力的合同人。签订合同时,应消除两种情况:一种是即使该人具有以上两种能力,也不是合同的人,即当事方犯了一个错误,即当事人的主体。合同是错误的;第二个是即使合同的人都不具备上述两个条件。这种能力也是合同的主体。
合同中的措词非常含糊。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含义。如果文字含糊不清,容易出现分歧和误解,将使合同难以执行或引起纠纷。
合同的条款和内容缺失,缺失的部分通常是可能违反合同的部分。有些合同只说好话,不说丑话。他们不明白签订合同时“先恶为君”的秘密。一旦发生违约,就没有关于如何解决违约的条款。
2.1.2合同履行阶段
应该更改的合同没有更改。合同修改有两种形式: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根据法律程序对原始合同进行修改是修改合同的目的,以确保更好地执行合同并完成相应的目的。作为承包商,您应该更加注意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及时进行相应的更改。签证程序非常正常且重要。但是,一些现场管理人员没有注意此事。发生冲突时,他们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败诉。工作程已经结束但无法及时获得项目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但他未能及时捍卫自己的权利。提起诉讼时,发现诉讼已超过期限,导致无法追回相应的赔偿。
未使用可以使用的电源。 《合同法》赋予拥有合同的人争议权,但许多建筑单位不会使用它。如果缔约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表付款,则施工单位可以使用反议价权停止继续工作,但它却没有使用它,因为担心一方面会停止工作由于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客观上使自身承担了建设费用,导致缔约方的债务越来越多,其原因也越来越难以解决。同时,应注意具有法律效力但不是很重要的证据。真正有效的文字应具有真实的内容,相应的原件,签名和盖章以及有关程序,且不得超过限制日期。没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一纸没用的纸。
2.2市场行为不够规范,合同管理徒劳
投标过程有很多原因。例如,缔约方故意使用不合理的条件来降低中标价格。但是,为了企业的利益和自身的生存,更多的承包商不得不接受缔约方。苛刻的条件;为了获得标书,承包商与其他承包商合谋提高了标书的价格,或者承包商在标书中间没有继续进行标书,这使缔约方损失了一定数量的钱。这些不规范的做法侵犯了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使承包商的投标根本无法成功。建设项目不能顺利完成,质量不能保证。
2.3水利工程合同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水利工程合同缺乏约束,工程招标规则相对简单,对应注意的领域缺乏重视,这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许多原因。有些人会因为没有足够的经验而无法对项目进行深入的探索,并且合同无法提前知道事物的发展状况。因此,当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原因时,双方必须再次进行谈判,从而导致项目的建设。有很多麻烦。既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又会使建设周期延长。
2.4合同双方未按照合同行事,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合同发行人无法做到应有的状态结果,项目无法按时启动,或者实施过程非常缓慢。有时,由于工作准备不充分,导致工作匆忙开始,导致项目失败。原因接连出现,这也导致长期拒绝该项目的建设期,并且无法完成合同中所写的所有合同,导致该项目无法顺利进行。
2.5非法转包和其他现象
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不能将其已签约的所有项目转让给其他方,或者可以将已签约的项目在单独的合同中分割并转让给其他方。此外,不允许承包商将其项目转移到没有法律效力的建筑单位。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非法转让,而且越来越严重。这将给合同的执行带来极大的困难,将难以保证项目的质量,造成一定的财务矛盾,并影响施工期。
3.合同管理中存在理由的主要原因
3.1了解根本原因
3.1.1对市场与合同之间的关系缺乏了解。
随着市场经济的缓慢发展,合同与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由于市场运作要求存在合同,因此《合同法》中有三种制定合同的方式:书面,口头和其他方式。
这种理解也是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修改,终止,谈判或签署的整个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出现比合同管理早。
3.2法律依据
3.2.1合同法落后
例如,我国的《经济合同法》直到1981年12月才颁布,《对外经济合同法》于1985年3月颁布,《技术合同法》于1987年6月颁布。但是,上述三个都不是合同法可以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而且许多新的合同理由在法律上均不可用。 1993年,对《经济合同法》进行了修改,但这项变更只是暂时的,并未消除其他法律(如《合同法》)与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直到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现代水利工程的管理是复杂的,法治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3.2.2合同法律意识落后
最明显的方法是他们不了解合同与合同法之间的关系。合同的制定和执行通常是与法律分开,您可以写想写的方式,也可以写想签名的方式。没有意识到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这会导致原因,并造成许多错误和损失。合同法是整个合同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规范。换句话说,合同必须依法制定。
3.3一些合同经理的素质有待提高
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责任感是正确履行合同的人事要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知识和相关的合同管理法律知识,以便及时发现原因并妥善解决。作为项目合同经理,除了学习能力外,他还必须具有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积极探索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动力,以确保科学,规范的工程合同管理。
四。结论
当前,我国水利产业发展迅速,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建筑业的生产方式及其人员的内部管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更多的挑战和机遇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如果公司希望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并为社会做出贡献,则必须更加专注于工程合同的管理。紧跟时代步伐,与世界一流技术接轨,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