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是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保障居住者和使用者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促进广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那么,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资源利用的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是
鲁班乐标带来的关于广西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对于资源利用的规定的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旧建筑利用
宜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可再生能源利用
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应大于5%。
地下空间利用
应合理高效利用地下空间。新建高层住宅区内,地下室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不应低于15%。新建建筑地下空间宜与相邻建筑地下空间相连通或整体开发利用。
地下空间应与地面交通系统有效连接。
地下空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宜与地面景观充分结合。
地下空间可结合出入口、天井、侧窗、天窗等直接或间接利用自然采光。
进风口设置须考虑避开污染源,排风口不应面向人员活动场所,排风口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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