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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一般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06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建筑结构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一般规定,以供参考。

1、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应取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注:1)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

2)当计算挑檐、雨篷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3.0m取一个集中荷载。

2、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

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

3、当采用荷载准永久组合时,可不考虑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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