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主持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行政、人事、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务。(2)严格执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对建筑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工程作业方面的各项法规、决议和决定。(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4)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部门岗位职责。(5)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并检查下属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6)负责确定企业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7)对本企业各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并进行绩效考核,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处理。(8)负责组织、领导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9)负责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与检查工作。(10)负责审核企业资金使用、费用开支、财务预算方案。(11)负责对企业各种生产、生活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12)负责组织、参与项目竞标工作;负责与各项目经理签订相关经理责任合同,并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完成情况。(13)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的新政策、新举措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经理负责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理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企业知名度。(14)定期组织召开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企业现阶段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