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大检修安全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根据化工生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和化工设备大检修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经验,为确保大检修全过程中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避免在大修和停开车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各类案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检修前准备
1.1落实检修项目,制定检修?施工命令书?,其中安全措施要详细具体。
1.2检修前,要办理检修设备交出手续,安全环保处在各主体车间设立现场办公室。
1.3检修人员进入现场前,参加检修单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各级负责人要佩带明显标志。
1.4凡是两人以上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1.5设备所属单位,必须为检修提供安全保证,如泄压、排放、降温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5.1停车:按上级指令和有关停车程序进行。
1.5.2置换:对检修设备中存在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进行置换,并选择正确的取样点定时分析。
1.5.3加盲板:需检修设备,必须用盲板与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前,应办理盲板作业证,并挂盲板标志。
2.检修中安全要求
2.1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好机具安全检查,并交代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2.2从事容器内作业、高处作业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
2.3检修前,各有关部门要绘制好安全施工进度图;抽堵盲板流程图;开停车清洗、置换流程图;重点检修项目控制图;大件吊装方案等。
2.4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风设备要备足,并确保安全好用。检修者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2.5各检修项目要做到“三清楚”:责任清楚、施工安全措施清楚、施工时间与技术标准清楚。
2.6检修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容器内作业应使用12伏安全灯,并在焊接时做好特殊保护措施。
2.7严格执行票证制度,参检的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2.8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照明,遇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雷电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2.9多层交叉高处作业,要设安全网、防护栏等安全设施。拆卸的零件要安全放置,严禁在高处抛接。
2.10距基准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实行高挂低用。
2.11吊装大型设备时,要有专人指挥,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所有吊装孔要有明显拉绳标志。
2.12压力容器射线检测时,要划定安全距离,以免对他人造成辐射伤害,作业前应办理作业票。
2.13动火作业前,先要填写?动火作业证?,分析合格,经审批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2.14容器内作业,要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前30分钟内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
2.15电焊作业执行电气安全规程,保护接地线严禁搭在有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和管道及暖气管和水管线上,并不得任意移动。
2.16电气设备检修,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17拆装射线源要根据放射源强度划分安全区域,拆卸的旧源集中存放在源库内。
2.1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拆。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严禁用下部掏空的办法拆除构(建)筑物。
2.19拆除工程现场要加围栏,应设警告标志,夜间挂红灯指示,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20拆除构(建)筑物前,必须切断水、电、气源,以及其它管道。
(三)检修后安全要求
3.1检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检查并清理现场,严防工具、杂物遗忘在设备、容器内。
3.2试车前应确认压力、温度、流量、联锁、信号报警等仪表处于良好状态,各种孔、洞均已盖严,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3.3检修完毕后,生产与检修双方严格按安全标准交接,并按施工方案规定逐项复核验收。
二、治安保卫管理规定
为确保乙烯分公司大修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的畅通和井然有序,进一步加强检修期间的保卫工作,对治安保卫管理做如下规定。
1.门卫内部管理
1.1仪表严整、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1.1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于管理。
1.3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借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2.人员进出厂区管理
2.1集团内部支援检修人员凭工作证进入厂区。
2.2外部单位参加检修人员,必须凭安全环保处给予办理的临时入厂证入厂。
2.3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需临时入厂的,必须经安全环保处同意,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厂,并进行安全告知。
2.4严禁闲杂人员、各类推销人员进入厂区。
3.车辆进出厂区管理
3.1严禁摩托车、电动车进入厂区。
3.2严禁轿车、面包车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3经常进出厂区的检修车辆,办理车辆进入装置区检修证,大修期间凭证进出厂区。
3.4临时运送设备、材料进入厂区的车辆,应提前到安全环保处办理《车辆进入装置区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由所属区域人员带领进入。
3.5特种检修车辆(吊车、叉车等)经安全环保处同意,在门卫登记后可随时进入厂区。
3.6消防车、120救护车、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车等其他抢险救援车辆可直接进入厂区。
3.7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工作完成后及时出厂。
4.物资进出厂管理
4.1检修、更换、返厂物资出门时,生产车间、安全环保处、公司领导签字,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4.2废旧物资出门时,生产车间、公司职能处室、公司领导签字及交款后,由安全环保处检查物、证相符后,方可放行。
4.3运至塑料制品公司的废旧料出门时,必须返回上车的称重单,否则不予放行。
4.4塑料制品公司购买的成品料从3号路门出厂时,需交给门卫提货单,值班人员检验数量,并逐车累计。
4.5外来车辆及人员携物资、机具进厂时,必须在门卫室填写《物资进厂登记表》,未持此登记表的物资、机具不得出厂。
三、奖惩规定
违反安全、环保和治安保卫规定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