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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的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11

为强化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现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障管理制度,凡属本项目员工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规定。第一条遵守本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机动车、移动式机械、电力、焊接、起重、锅炉、高空)须经有关部门正规培训,考核合格后,执相应的《上岗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三条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不准光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场地,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四条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及项目经理部的检查和督促,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违纪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指挥及调度。第五条过度疲劳和饮酒后不准上岗作业。第六条坚决杜绝一切违章作业现象。第七条凡从事电力、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等特种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或专业技术部门核发的操作证才允许上岗作业,并且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学习。第八条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理,必须由公安部门考核发证后才能上岗,并且定期通过公安机关检审。第九条驾驶公司机动车辆需具备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并经项目经理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第十条本项目经理部将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劳务合作队伍相关人员参加特种作业培训。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不要轻易调换工种。本文介绍了关于“安全技术措施的保障制度”的内容。欢迎登陆鲁班乐标,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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