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1.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3.1.3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五牌一图,现场有安全标志、色标、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3.1.4领导所属班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认真开展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经常检查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认真查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3.1.5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劳动用工的管理和教育。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负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1.6督促指导班组严格按工艺流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3.1.7对现场搭设的“二架一网”,安装的大型机械、电器设备(配备机管员)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技术交底和验收签证手续,方能使用。3.1.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填表上报、落实整改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能擅自处理。3.2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3.2.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一切技术问题负技术责任。3.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项环节中去,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3.2.3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对新产品的设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从技术、安全生产上负责。3.2.4组织对职工,各主管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2.5及时组织解决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