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人工挖孔桩施工除需具备桩基施工所需的一般资料外,尚应具备下列资料,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人工挖孔桩施工人员的施工期间意外保险保单凭证;
2、人工挖孔桩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
3、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专项方案。
施工专项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平面图:标明桩位、编号、施工顺序、水电路线和临时设施的位置;
2、岩石破碎设计方案;
3、确定垂直运输器械及安全防扩设备;
4、施工作业计划和劳动力组织计划;
5、应有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破碎作业和环境保护等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6、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终孔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共同参加,作好记录。其检查内容主要有:
1、检测是否存在毒气或毒害物;
2、成孔过程中,桩侧壁及各土层和孔底有无潜蚀、流砂和涌水现象;
3、桩身各土层及桩端持力层的土质和标高与勘察报告提供是否相符合;
4、地下水的状况;
5、混凝土护壁是否起到应有的作用。
人工挖孔桩挖至设计标高后,持力层必须经勘察单位的岩土工程师确认。
护壁顶面必须比场地高出150~200mm,壁厚应比下面护壁厚增加100~150mm,并应予埋软梯持钩。
护壁的厚度、拉结钢筋、配筋、混凝土强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上下节护壁的搭结长度不得小于50mm。
混凝土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砼不能直接到底的时候,混凝土必须通过溜槽,当桩的深度超过3m时,必须用串筒成导管,串筒或导管末端离孔底高度不得在大于2m;
2、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防止地下水进入,孔底不得超过50mm深的积水;
3、混凝土灌注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必须停止,不得在孔底留人。
人工挖孔桩是人力挖掘成孔,其施工危险性高于一般建筑施工作业,必须在安全得到充分保证前提下进行作业。
人工挖孔桩质量保证措施
人工挖孔桩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邻近建(构)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拍照。
人工挖孔桩监测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降水或破碎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和裂缝的监测;
2、地下水位变化的监测;(如果出现有地下水)
3、施工降水影响范围内道路和市政管线的沉降和变形监测。
4、人工挖孔桩监测应贯穿施工的全过程;施工单位应及时地提交每次监测数据,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报告。
以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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